第四卷


  卦传
  说卦传
  昔者,圣人之作《易》也,幽赞于神明而生蓍,幽赞神明,犹言赞化育。《龟传》曰:「天下和平,王道得,而蓍茎长丈,其丛生满百茎。」参天两地而倚数,参,七南反。天圆地方,圆者一而围三,三各一奇,
  故参天而为三。方者一而围四,四合二偶,故两地而为二。数皆倚此而起,故揲蓍三变之末,其余三奇则三三而九,三耦则三二而六,两二一三则为七,两三一二则为八。观变于阴阳而立卦,发挥于刚柔而生爻,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,穷理尽性以至于命。和顺,从容无所乖逆,统言之也。理,谓随事得其条理,析言之也。穷天下之理,尽人物之性,而合于天道,此圣人作《易》之极功也。
  上第一章。

  昔者,圣人之作《易》也,将以顺性命之理。是以立天之道,曰阴与阳,立地之道,曰柔与刚,立人之道,曰仁与义。兼三才而两之,故《易》六画而成卦,分阴分阳,迭用柔刚,故《易》六位而成章。兼三才而两之,总言六画。又细分之,则阴阳之位,间杂而成文章也。
  上第二章。

  天地定位,山泽通气,雷风相薄,水火不相射,八卦相错。薄,音博。邵子曰:「此伏羲八卦之位。《乾》南,《坤》北,《离》东,《坎》西,《兑》居东南,《震》居东北,《巽》居西南,《艮》居西北。于是八卦相交而成六十四卦,所谓先天之学也。」数往者顺,知来者逆,是故《易》逆数也。数,并上声。起《震》而历《离》、《兑》,以至于《乾》,数已生之卦也;自《巽》而历《坎》、《艮》,以至于《坤》,推未生之卦也。《易》之生卦,则以《乾》、《兑》、《离》、《震》、《巽》、《坎》、《艮》、《坤》为次,故皆逆数也。
  上第三章。

  雷以动之,风以散之。雨以润之,日以烜之。艮以止之,兑以说之。乾以君之,坤以藏之。
  烜,与晅同。说,音悦。此卦位相对,与上章同。
  上第四章。

  帝出乎震,齐乎巽,相见乎离,致役乎坤,说言乎兑,战乎乾,劳乎坎,成言乎艮。说,音悦。
  下同。帝者,天之主宰。邵子曰:「此卦位乃文王所定,所谓后天之学也。」万物出乎震,震,东方也。齐乎巽,巽,东南也。齐也者,言万物之洁齐也。离也者,明也,万物皆相见,南方之卦也。圣人南
  面而听天下,向明而治,盖取诸此也。坤也者,地也,万物皆致养焉,故曰致役乎坤。兑,正秋也,万物之所说也,故曰说言乎兑。战乎乾,乾,西北之卦也,言阴阳相薄也。坎者,水也,正北方之卦也,劳卦也,万物之所归也,故曰劳乎坎。艮,东北之卦也,万物之所成终而所成始也,故曰成言乎艮。向,读作向。说,音悦。下同。薄,音博。上言帝,此言万物之随帝以出入也。
  上第五章。此章所推卦位之说,多未详者。

  神也者,妙万物而为言者也。动万物者,莫疾乎雷;桡万物者,莫疾乎风;燥万物者,莫熯乎火;说万物者,莫说乎泽;润万物者,莫润乎水;终万物、始万物者,莫盛乎艮。故水火相逮,雷风不相悖,山泽通气,然后能变化,既成万物也。桡,乃饱反。熯,呼但反。悖,必内反。此去《乾》《坤》而专言六子,以见神之所为,然其位序亦用上章之说,未详其义。
  上第六章。

  乾,健也。坤,顺也。震,动也。巽,入也。坎,陷也离,丽也。艮,止也。兑,说也。说,音悦。此言八卦之性情。
  上第七章。

  乾为马,坤为牛,震为龙,巽为鸡,坎为豕,离为雉,艮为狗,兑为羊。远取诸物如此。
  上第八章。

  乾为首,坤为腹,震为足,巽为股,坎为耳,离为目,艮为手,兑为口。近取诸身如此。
  上第九章。

  乾,天也,故称乎父。坤,地也,故称乎母。震一索而得男,故谓之长男。巽一索而得女,故谓之长女。坎再索而得男,故谓之中男。离再索而得女,故谓之中女。艮三索而得男,故谓之少男。兑三索而得女,故谓之少女。索,色白反。长,之丈反。少,诗照反。下章同。索,求也,谓揲蓍以求爻也。男女,指卦中一阴一阳之爻而言。
  上第十章。

  乾为天,为圜,为君,为父,为玉,为金,为寒,为冰,为大赤,为良马,为老马,为瘠马,为驳马,为木果。圜,音圆。驳,邦角反。《荀九家》此下有「为龙,为直,为衣,为言」。
  坤为地,为母,为布,为釜,为吝啬,为均,为子母牛,为大舆,为文,为众,为柄。其于地也为黑。釜,房甫反。啬,音色。《荀九家》有「为牝,为迷,为方,为囊,为裳,为黄,为帛,为浆」。
  震为雷,为龙,为玄黄,为,为大涂,为长子,为决躁,为苍筤竹,为萑苇。其于马也,为善鸣,为足,为作足,为的颡;其于稼也,为反生;其究为健,为蕃鲜。,音孚。筤,音郎。萑,音丸。
  ,主树反。蕃,音烦。《荀九家》有「为玉,为鹄,为鼓」。
  巽为木,为风,为长女,为绳直,为工,为白,为长,为高,为进退,为不果,为臭,其于人也,为寡发,为广颡,为多白眼,为近利市三倍,其究为躁卦。下「为长」之长,如字。《荀九家》有「为杨,为
  鹳」。
  坎为水,为沟渎,为隐伏,为矫车柔,为弓轮。其于人也,为加忧,为心病,为耳痛,为血卦,为赤;其于马也,为美脊,为亟心,为下首,为薄蹄,为曳;其于舆也,为多眚,为通,为月,为盗;其于
  木也,为坚多心。车柔,如九反。亟,纪力反。曳,以制反。《荀九家》有「为宫,为律,为可,为栋,为丛棘,为狐,为蒺藜,为桎梏」。
  离为火,为日,为电,为中女,为甲胄,为戈兵。其于人也,为大腹,为乾卦,为鳖,为蟹,为蠃,为蚌,为龟;其于木也,为科上槁。乾,音干。蟹,户买反。蠃,力禾反。蚌,步项反。《荀九家》,有「为牝牛」。
  艮为山,为径路,为小石,为门阙,为果蓏,为阍寺,为指,为狗,为鼠,为黔喙之属。其于木也,为坚多节。蓏,力果反。黔,其坚反。喙,况废反;又音咒。《荀九家》有「为鼻,为虎,为狐」。
  兑为泽,为少女,为巫,为口舌,为毁折,为附决。其于地也,为刚卤,为妾,为羊。折,之列反。卤,力杜反。《荀九家》有「为常,为辅颊」。
  上第十一章。此章广八卦之象,其间多不可晓者,求之于经,亦不尽合也。

  序卦传
  上篇
  有天地,然后万物生焉。盈天地之间者,唯万物,故受之以《屯》。屯者,盈也,屯者,物之始生也。物生必蒙,故受之以《蒙》。蒙者,蒙也,物之稚也。物稚不可不养也,故受之以《需》。需者,饮食之道也。饮食必有讼,故受之以《讼》。讼必有众起,故受之以《师》。师者,众也。众必有所比,故受之以《比》。比者,比也。比必有所畜,故受之以《小畜》。物畜然后有礼,故受之以《履》。履而泰,然后安,故受之以《泰》。晁氏曰:「郑本无‘而泰’二字。」泰者,通也。物不可以终通,故受之以《否》。物不可以终否,故受之以《同人》。与人同者,物必归焉,故受之以《大有》。
  有大者不可以盈,故受之以《谦》。有大而能谦,必豫,故受之以《豫》。豫必有随,故受之以《随》。以喜随人者,必有事,故受之以《蛊》。蛊者,事也。有事而后可大,故受之以《临》。临者,大也。物大然后可观,故受之以《观》。可观而后有所合,故受之以《噬嗑》。嗑者,合也。物不可以苟合而已,故受之以《贲》。贲者,饰也。致饰然后亨则尽矣,故受之以《剥》。剥者,剥也。物不可以终尽,剥穷上反下,故受之以《复》。复则不妄矣,故受之以《无妄》。有无妄然后可畜,故受之以《大畜》。物畜然后可养,故受之以《颐》。颐者,养也。不养则不可动,故受之以《大过》。物不可以终过,故受之以《坎》。坎者,陷也。陷必有所丽,故受之以《离》。离者,丽
  也。

  下篇
  有天地,然后有万物;有万物,然后有男女;有男女,然后有夫妇;有夫妇,然后有父子;有父子,然后有君臣;有君臣,然后有上下;有上下,然后礼义有所错。夫妇之道,不可以不久也,故受之以《恒》。恒者,久也。物不可以久居其所,故受之以《遁》。遁者,退也。物不可以终遁,故受之以《大壮》。物不可以终壮,故受之以《晋》。晋者,进也。进必有所伤,故受之以《明夷》。
  夷者,伤也。伤于外者,必反其家,故受之以《家人》。家道穷必乖,故受之以《睽》。睽者,乖也。
  乖必有难,故受之以《蹇》。蹇者,难也。物不可以终难,故受之以《解》。解者,缓也。缓必有所失,故受之以《损》。损而不已必益,故受之以《益》。益而不已必决,故受之以《夬》。夬者,决也。决必有所遇,故受之以《姤》。姤者,遇也。物相遇而后聚,故受之以《萃》。萃者,聚也。聚而上者谓之升,故受之以《升》。升而不已必困,故受之以《困》。困乎上者必反下,故受之以《井》。井道不可不革,故受之以《革》。革物者莫若鼎,故受之以《鼎》。主器者莫若长子,故受之以《震》。震者,动也。物不可以终动,止之,故受之以《艮》。艮者,止也。物不可以终止,故受之以《渐》。渐者,进也。进必有所归,故受之以《归妹》。得其所归者必大,故受之以《丰》。
  丰者,大也。穷大者必失其居,故受之以《旅》。旅而无所容,故受之以《巽》。巽者,入也。入而后说之,故受之以《兑》。兑者,说也。说而后散之,故受之以《涣》。涣者,离也。物不可以终离,故受之以《节》。节而信之,故受之以《中孚》。有其信者必行之,故受之以《小过》。有过物者必济,故受之以《既济》。物不可穷也,故受之以《未济》终焉。

  杂卦传
  《乾》刚《坤》柔,《比》乐《师》忧,乐,音洛。《临》、《观》之义,或与或求。以我临物曰与,物来观我曰求。或曰:二卦互有与求之义。《屯》见而不失其居,《蒙》杂而着。见,贤遍反。着,陟虑反。屯,震遇坎;震动故见,坎险不行也。蒙,坎遇艮;坎幽昧,艮光明也。或曰:《屯》以初言,《蒙》以二言。《震》,起也,
  《艮》,止也。《损》、《益》,盛衰之始也。
  《大畜》,时也,《无妄》,灾也。止健者时有适然,无妄而灾自外至。《萃》聚而《升》不来也,《谦》轻而《豫》怠也。
  《噬嗑》,食也,《贲》,无色也。白受采。《兑》见而《巽》伏也。见,贤遍反。《兑》阴外见,《巽》阴内伏。《随》,无故也,《蛊》,则饬也。饬,与敕同。随前无故,蛊后当饬。《剥》,烂也,《复》,反也。
  《晋》,昼也,《明夷》,诛也。诛,伤也。《井》通而《困》相遇也。刚柔相遇,而刚见掩也。《咸》,速也,《恒》,久也。《咸》,速。《恒》,久。《涣》,离也,《节》,止也。《解》,缓也,《蹇》,难也。《睽》,外也,《家人》,内也。《否》、《泰》,反其类也。难,乃旦反。《大壮》则止,《遁》则退也。止,谓不进。
  《大有》,众也,《同人》,亲也。《革》,去故也,《鼎》,取新也。《小过》,过也,《中孚》,信也。《丰》,多故也,亲寡,《旅》也。去,起吕反。既明且动,其故多矣。《离》上而《坎》下也。上,时掌反。下,遐嫁反。火炎上,水润下。《小畜》,寡也,《履》,不处也。处,上声。不处,行进之义。《需》,不进也,《讼》,不亲也。《大过》,颠也,《姤》,遇也,柔遇刚也。《渐》,女归待男行也,《颐》,养正也。《既济》,定也,《归妹》,女之终也。《未济》,男之穷也,《夬》,决也,刚决柔也。君子道长,小人道忧也。长,丁丈反。自《大过》以下,卦不反对,或疑其错简。今以韵协之,又似非误,未详何义。